湖南文理学院人事处

关于做好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的通知
类别: 人事师资  点击数:  录入时间:2013/12/05

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今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不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认定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坚定正确的思想政治观念,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心健康;所申报的职称系列必须与现在的工作岗位相符(详见附表),并且满一年见习期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研究生以上学历可免见习期)。

(二)高教系列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已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三、申报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一)初任专业技术呈报表一式二份(见附件);

(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五)两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六)2013年申报初级职称人员一览表(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定工作, 认真做好组织和宣传;

(二)申报人员的所有材料,于1210日前交人事处人事师资科,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张鹏,联系电话:7186625

特此通知。

 

附表:高校专技技术岗位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对应表

岗位类别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备注

教师岗位

高教系列

含学生辅导员岗位

教务管理岗位

高教系列

 

现代教育技术岗位

高教系列、工程系列(电工电子、计算机类)

 

图书资料管理岗位

高教系列、图书系列

 

学报编辑岗位

高教系列、编辑出版系列、研究员系列

 

会计、审计岗位

高教系列、会计系列、审计系列

 

 

                                                            人事处

                  20131128

初级认定一览表.xls

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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