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工作部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学校党委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统筹教师的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
2.制定并推进实施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规划,指导、检查及评估二级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督促二级单位将师德考核贯穿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全过程。
3.负责制定师德师风相关的管理制度并实施。
4.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把政治标准和师德表现贯彻到教师入职考核、职称(职务)评聘、绩效考核、岗位聘用和奖惩等管理环节。
5.组织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先进人物评选、师德典型宣传等活动。
6.组织开展教职工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等。
7.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维护教师合法权利,受理教师合理诉求。
8.负责处理教职工师德师风方面出现的问题。
9.完成上级和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处工作职责
1.研究起草人事工作规划、计划,拟定人事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岗位设置管理与人员聘用,按照科学设岗的要求,统筹规划好专业技术、管理和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对三类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做好各类各级岗位的人员聘用,落实学校的全员聘用工作。
3.负责教职工劳动纪律监督,请销假管理和个人年度考核等工作。
4.负责办理教职工调入、调出、内部调动、离退休、辞职、辞退等手续办理工作。
5.负责非事业编制人员用工管理。
6.负责人事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人事统计报表,工资统计报表,办理有关人事方面的证明。
7.负责有关人事方面的信访接待工作。
8.参与学校机构编制管理、核定校属各单位人员编制和审定学校二级机构及其内设机构设置和调整。
9.研究制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及相应实施办法。
10.拟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11.负责专技档案的管理,协助做好人事档案的管理。
12.组织各类人员的国内外进修访学等,参与出国进修人员的选拔、政审等工作。
13.负责教职工的工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及福利的核算和管理。
14.负责教职工各类社会保险的基数申报、参保异动和待遇兑现等工作。
15.负责死亡教职工丧葬费、抚恤金及遗属补助的申报和发放工作。
1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才工程办公室工作职责
1.联合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教学院部制定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考核、管理和服务工作。
3.负责各级各类优秀人才的引进、推荐、选拔、管理、考核和服务工作等。
4.负责非事业编制合同制硕士层次教师的公开招聘工作。
5.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结合各学科发展规划,制定学校高层次人才年度招聘计划与招聘方案,并组织实施。
6.组织和指导各二级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的谈判,引进对象的审批或上会研究以及其他报批工作。
7.负责国家、省、市各类人才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评选推荐、管理服务以及经费管理等工作。
8.负责研究和制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举措,如实施人才工程(项目)等。
9.负责新进博士、教授等高层次人才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的核定和划拨,核算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
10.建立博士、教授等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高层次人才反映的问题。
11.协助做好常德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的申请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