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学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师笔试将于7月2日进行,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安全有序进行,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161号)、全国疫情最新形势以及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现将此次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如下,请所有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
一、考生应于考前14天申领本人湖南居民健康码(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
二、湖南省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所有入(返)湘人员必须提前通过“湖南居民健康卡—入(返)湘报备登记”、目的地报备小程序等程序报备行程,湖南省及各地方疫情防控部门同时对外省市入(返)湘人员疫情防控有系列明确规定。考生从外省市入(返)湘的,应认真查阅湖南省及各地方疫情防控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可通过“湖南疾控”及各地方疫情防控部门微信公众号、防控部门网站及电话咨询属地防疫部门等方式查阅),务必严格遵守滞留地防疫要求和湖南疫情防控部门入(返)湘要求,严格落实相关健康管理监测措施。
建议在湖南省外的考生提前返回湖南省内备考,湖南省内考生在湘且不离湘。
三、所有考生须提供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湖南省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前14天内从外省市入(返)湘的,须提供向湖南省疫情防控部门提前报备的“入(返)湘报备登记”记录以及本人首场考试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最后一次采样须在湖南省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四、进入学校时,考生须接受防疫安全核查,出示本人有效参考证件原件、纸质准考证,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外省入(返)湘人员提供3天内2次核酸检测报告),提交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的《湖南文理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学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师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以下简称《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并接受体温测量。
考试当日,建议考生提前45分钟到达考场,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场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有序排队,保持1米以上间距。因防疫要求,考生车辆原则上不允许进入考场,开车前往的考生,建议另带一名驾驶员,送达学校后即停即走。
五、防疫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按要求提交《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的考生,且无本公告第六条规定的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方可进入学校参加考试。
行程卡带*号但不属于本公告第六条所列不能参考范围的,须提前向我校人事处报告,由防疫专家研判能否参考。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1)无准考证、身份证等参考凭证,不能按要求提供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不能提供《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的;
(2)防疫健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异常的(行程卡带*号且属于有国外或港台旅居史或国内高风险区域所在地级市或中风险区域所在县级市旅居史的不能参考);
(3)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可疑症状的;
(4)6月4日0时以后有国外或香港、台湾地区旅居史的;
(5)6月18日0时以后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所在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直辖市、副省级市则为下辖区县)旅居史的,或当地政府宣布封闭封控管理地区旅居史的;
(6)6月18日0时以后有国内中风险区域所在县(市、区)或有本土病例报告县(县级市、区、自治县、旗、自治旗等;直辖市、副省级市则为街道、镇)旅居史的;
(7)6月11日0时后被判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8)6月18日0时后被判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9)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10)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专业医务人员或疫情防控部门评估判断是否可参考。
七、考试当天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学校之间“两点一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考试时须全程配戴口罩。考试期间应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场及考试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八、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九、所有考生应自觉遵守湖南省及属地考区疫情防控规定,自觉遵守考试防疫规定和要求,如实申报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如实提供相关涉疫信息资料,如实填写《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存在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考生不得进入学校,否则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考前考生应密切关注全国疫情情况,确认本人没有规定的不能参考疫情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等情形。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查询方法:
微信关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或点击中国政府网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查询。
十一、此次考试疫情防控将根据疫情形势及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适时调整。考生应持续关注学校或常德市疫情防控部门相关公告信息,配合执行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考试的考生,考后14天内应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若出现异常情况即第一时间报告人事处(周菲:0736-7186625,13762681381)。
其他要求按《关于加强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执行。
湖南文理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2年6月27日
附件:湖南文理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学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师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填报,在进入考场时提交)
本人(姓名:___________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是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充分了解本次考试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和要求,本人认真考虑和核实,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本人已充分知晓理解本次考试各项防疫措施和要求。
二、本人考前14天起自主进行了体温和健康监测,按要求进行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且结果为阴性。
三、本人考前对照发生本土疫情省份情况,以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已划定为封控区、管控区等涉疫地区,以及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自觉进行了涉疫旅居史、接触史等风险排查。
四、本人自觉遵守本次考试防疫措施和要求,考试当天将按要求自行做好防护。
五、本人确认不存在任何按规定不得参加此次考试的情形。本人确认:
1、本人防疫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考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如行程卡带*号但不属于规定不能参考范围,本人已提前报告所在考区并经防疫专家研判同意参考)。
2、本人无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可疑症状。
3、考前28天内,无国外或香港、台湾地区旅居史。
4、考前14天内,无国内高风险区域所在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直辖市、副省级市则为下辖区县)旅居史,无当地政府宣布封闭封控管理地区旅居史,无国内中风险区域所在县(县级市、区、自治县、旗、自治旗等;直辖市、副省级市则为街道、镇)或有本土病例报告县(县级市、区、自治县、旗、自治旗等;直辖市、副省级市则为街道、镇)旅居史。
5、考前14天内从外省市入(返)湘的,在考试前3天内已做2次核酸检测,第2次核酸检测在湖南省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2次检测结果皆为阴性。
6、考前21天内,未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没有交集,考前14天内,未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属于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
7、本人无其他不得参考情形。
以上为本人郑重承诺。如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本人愿承担相应后果及法律责任。
考生签名:____________ 承诺日期:2022年 月 日